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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重点高中寝室血案 凶手一审被判无期

发布时间:2023-01-18

12月28日下午,卢振江收到了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**附带民事判决书。 法院判决,被告人李某犯故意**案,判处无期徒**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某的诉讼请求。这距离他的儿子卢某被同寝室室友李某刺死,已过去了9个多月。

同学杜某是同案的伤者,在法院的文书上,杜某的伤情被做了如下描述:颈部、纵膈积气评定为轻伤一级,甲状腺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,发声和构音问题评定为轻伤一级。为此,他请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李增光(李某之父)、贾桂莲(李某之母)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2万元。但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请求点击打开链接

在法院的判决书里,李某的作案动机被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认定为:被告人李某在人际交往中,自认为同学对其轻视、排斥而心生恨意。

卢振江称行凶者为“恶魔”,他说自己的儿子是个很**的小孩,“从不跟别人发生矛盾”。但在今年3月3日凌晨,儿子被同寝室的李某用单刃锐器致左侧颈动脉断离,法院的判决书上显示“大出血合并吸入性窒息**”。

卢振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儿子卢某生前是河南省濮阳市**高级中学一名高二学生。如果不是这个事情发生,成绩**的儿子2018年就将参加高考,“‘985’稳走的”。

卢振江说,目前妻子还没有从儿子**的阴影中走出来,“不敢在她面前提这个事儿”。42岁的他也曾想过与妻子再生一个,但因为伤心过度导致身体状况欠佳,目前还未将此想法付诸行动。

“我们对判决肯定是不满的。”卢振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但他也无奈地承认,因为行凶者目前未满十八岁,判死**肯定是不可能的。

本案死者和伤者的代理律师、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认为,本案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被告人李某为了作案事先预谋,**动机非常明确,因此法院认定故意**罪,符合法律规定。

“由于被告人李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,根据法律规定不能判处死**(包括死**缓期两年执行),因此判处无期徒**符合法律规定。”付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目前还未收到家属的上诉请求,“受害人的家属说需要商量,**再确定是否上诉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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