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群养殖“非吸”东窗事发
刚刚过去的丁酉年春节,对于河南内黄县的几十名群众来说,注定是个难过的“年关”。与传统意义上的年关所不同的是,他们是年底**。**未果的悲催让他们这个春节过得索然寡味。这几十名群众有个共同的身份——濮阳市利群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濮阳市利群农牧科技有限公司(下统称为濮阳利群养殖)社员点击打开链接。
利群养殖的法定负责人名叫王为群。据了解,2012年7月23日,王为群的内黄县利群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,注册资金300万元,业务范围包括:为成员养殖生猪提供病害防疫和防治,提供养殖技术培训、信息咨询服务,和**业务并无关联。
受王为群指派,冯东顺2012年起开始在内黄县为濮阳利群养殖圈钱。冯东顺已经年逾花甲,从事了一辈子农村信贷员工作,有自己的**圈子和客户。圈钱过程中,冯东顺拿王为群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做**,称王为群在内黄公司账户上存有300万元,即便王为群万一还不上钱,大家的钱可以从300万元里扣回来。
让群众心动的不止是王为群融资给予高额**,更为重要的是,濮阳利群养殖的宣传册印刷豪华,上面载满了**颁发的各种荣誉,而且还刊载了濮阳市、清丰县**在养猪场调研的各种图片。冯东顺还告诉群众,这个项目有****在里面参股,****来把关,请大家对**的项目尽管放心。
然而好景不长,2015年10月份以后,利群养殖因资金链断裂难以兑付社员的高额**,此时冯东顺已在内黄圈钱1000多万元,整个利群养殖揽储达上亿元。内黄县所在的安阳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仅有6000多元,此次揽储重灾区的濮阳市农民纯收入也不过7000元,可以想象,濮阳利群养殖圈钱过亿元的背后,饱含了多少个家庭的血汗与辛酸。
2016年1月13日,王为群签发了《公司董事会通知》,一要降息增效。二要分期返还社员已到期的本金,春节前支付本金的3%,3个月后支付本金的5%,6个月后支付本金的7%。9个月后支付本金的10%,12个月后支付本金的15%,15个月后支付本金的25%,18个月后支付本金的35%。三是缓建冷库项目,减少投资。
王为群在通知中安慰大家:“同时加快与市**的沟通,争取资金到位后,再启动冷库建设。”关键时刻,王为群又摆出了和濮阳市**的关系,再加上下面分公司的大力宣传,兑付风波暂告一段落,社员们再一次相信了王为群。
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采访期间,王为群的弟弟王为兵(音)依然公开放言:养猪场目前有一万多头猪,这两年养猪行情这么好,大家的钱有保障。再者,濮阳市五县二区的畜牧工作现场会这几年都在利群养殖养猪场召开,每次开会都二三百人,市里和县里主要**都参加。阳邵乡为迎接**视察和对外宣传,还专门给他们养猪场做了美化包装。有这么多**做后盾,社员们还怕什么?
采访中,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向王为群求证此事,王为群对记者说,阳邵乡的确为他们养猪场美化过,包括路面,围栏等,确实花了两三万块钱。
大包大揽的信用托管养殖
据记者调查,王为群的濮阳利群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11日,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,是阳邵乡**招商引资企业。实际经营地为清丰县阳邵乡报录村,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生猪养殖。而濮阳利群合作社成立于2013年4月17日,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,经营范围:为社员提供养猪方面的技术信息管理服务。王为群在运营中实行的是“公司+合作社+农户”的信用托管合作养猪模式。分红时间和方式更显得诱人:“每四个月分红一次。如一次性订购三栏(生猪),则每2个月分红一次。分红款直接打入个人账户。”
对于社员担心的经营风险,濮阳利群养殖则忽悠到了**:“因市场价格浮动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,由甲方负责补偿。”为了更好地吸收公众存款,利群养殖还在《信用托管养殖合同》中做了保障:“除承担损失外,应承担乙方投资款的20%作为违约金。”
清丰县一不愿具名的某职能部门**告诉记者,不管是王为群的合作社,还是他的公司,都不具备“信托”的资质,根据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第七条:设立信托公司,应当经中国银行(3.650, -0.03, -0.82%)业监督管理**会批准,并领取**许可证。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**会批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。王为群的两个执照都只是养猪方面的,没有任何融资的资格,明显属于超范围经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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